公开的裁定书显示:2008年至2012年间,被告人黄保国请托时任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、三处副处长的袁卫华(另案处理),承揽吉林亚泰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安达水泥厂、长春市103中学工程,为此多次给予袁卫华钱款共计人民币618万元。
该开发商也因犯行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,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,按年缴纳土地收益。
公开的裁定书显示:2008年至2012年间,被告人黄保国请托时任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、三处副处长的袁卫华(另案处理),承揽吉林亚泰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安达水泥厂、长春市103中学工程,为此多次给予袁卫华钱款共计人民币618万元。
该开发商也因犯行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,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,按年缴纳土地收益。